混 凝 土 養 護 劑
ALC-2001 (Type-1) ALC-2002 (Type-2)
( 純 樹 脂 )
前 言:特 性:
1.本劑適用於建築及土木工程,尤其對需作”二次”施工之混凝土面均可適用,對橋樑面板養護與後續鋪設瀝青具強力結合絕無油臘脂之排
拒與阻隔分離現象、建築平面樓板、內外牆及防水粉刷後等等之養護。
2.本劑具有滲透及護膜之雙重養護作用,對混凝土表面具有抗磨耗及防止起砂之功能,所形成之薄膜,能有效的防止混凝土內水分蒸發,
使水化作用充分完成。在4℃以下、70℃以上不能或避免使用,保存亦同,保存時間一年。
3.本劑容易噴灑 (或塗抹) 所形成之不透水薄膜質地柔韌、連續,無可見之裂痕及針孔,在二小時內可以用手觸摸,乾燥後無粘性,噴灑一
次至少可維持7天的養護時間。
4.噴灑 (或塗抹)ALC-2001於新鑄成之混凝土上呈乳白色,乾燥後為透明薄膜,(符合CNS 2178規範第一種、第二種、乙種之類別)。在晝夜
溫度差25ºC以上之施工環境可使用ALC-2002 ( CNS 2178規範第三種、乙種) ,噴灑後形成薄膜呈白色光澤,具反射日光能力,減少溫度
差引起混凝土體積變化,損害強度。本劑亦符合ASTM C309 C156 AASHTO M148規範標準。
正確用法、用量:
當混凝土或粉刷層表面已無浮水,即可噴灑本劑,如用噴霧槍噴灑可用1/2~3/4馬力之空氣壓力35±5PSI時,可順利噴出亦可用噴灑農藥噴霧器噴灑。如以滾刷施工則混凝土呈現終凝後為之。每加侖約噴刷15-16平方米或270g/m2~250g/m2。
一.本劑主要成份易沈澱桶底,故使用前應以直徑1inch(2.45cm),長140~145cm塑膠管,插 至桶底畫圓攪拌100圈或4~5分鐘,直到均勻為
止一天一次即可。
二.估算養護面積與使用量分二次噴灑或塗抹:立面第一次以該面積用量的10分之6,均勻噴灑或塗抹一次,間隔20~30分鐘,再作第二次
10分之4量的噴灑或塗抹。平面間隔30~40分鐘。
三.完成養護3小時內避免灑水或淋雨,如在1小時內灑水或淋雨應重新養護,1~3小時應減半養護,超過3小時即無此顧忌。
用 途:
新鑄混凝土為防止水份蒸發,充分完成水化作用,避免產生龜裂或斷裂及強度明顯損失等。
注意事項:
本劑乾燥後則會形成水不易融之薄膜,因此使用後務必封好容器以免水份流失。若濺上容器、器具或其他用具,可以清水清洗或濕布擦拭以免其硬化,其封蓋亦同。
包 裝: (20kg) 20 L / 5加侖 |